保健政务网
收藏
|
用户登录
保健资讯
规章制度
通知公告
最新活动
大众保健
特殊人群
旅游保健
今日关注
群众监督
举报投诉
曝光台
大家说法
维权援助
保健法制
保健法治
保健活动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5-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405/5107b2aa8b424ad3b0539efd80d046f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上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的通告(2024年 第94号)
下一篇:
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3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友情链接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